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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省级群众工作部在海南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1日06:12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彭美 发自北京 据海南《法制时报》报道,6月15日,中共海南省委群众工作部暨省信访局干部大会在海口召开,会议宣布中共海南省委群众工作部成立。国家信访局昨日向南都记者证实,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的群众工作部。

  党委成立群众工作部,与信访局合署办公,已成为今年我国信访工作的新思路。在2004年全国信访局升格之后,此轮改革意味着信访局地位再次提升,也拥有更多实权。

  强大的群众工作部领导班子成员

  这项改革的官方名称为“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去年11月,中央决定在全国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全面铺开这一试点。此后,我国28个省(市、区)的100多个市(地)、1000多个县(市、区)铺开这一改革,但改革尚未提至省级层面。

  今年3月17日,海南省委编委会议审议通过“省委群众工作部”机构编制方案。3个月后,海南省委群众工作部宣布成立。海南省信访局也正式升格为正厅级单位,与省委群众工作部合署办公。

  据《法制时报》报道,当天召开的中共海南省委群众工作部暨省信访局干部大会上,宣布了群众工作部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共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兼任省委群众工作部部长。原海口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军任海南省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负责常务工作,正厅级)、省信访局局长。原海南省信访局副局长兼来访接待处处长王青则担任省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省信访局副局长。

  除了成立省级群众工作部,海南今年还在海口、三亚、儋州、文昌、琼海、万宁、东方、乐东、临高、澄迈10个市县启动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试点工作。

  信访条例公布后信访部门两次改革

  事实上,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这轮改革是信访部门的第二次改革。

  以省级信访局为例,最开始,是各省(市、区)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各下设信访办公室。上世纪80-90年代,两者合并,各省级政府正式成立信访工作局(副厅级)。

  根据1995年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信访局对信访案件有转办、督办权,没有处置权,如何处置信访内容,是各个业务部门的事,信访局只能从中推动协调。可是,它的行政级别又对其协调能力很有限。随着全国信访量的上升,信访局的尴尬地位开始凸显,外界甚至称它只是信访的“中转站”和“收发室”。

  为了解决这一尴尬,2000年左右,全国市一级的信访局长大都开始兼任市委或市政府副秘书长,全国各级信访局长都实现了“高配”。随后,湖南、江苏、甘肃、辽宁等多个省级信访局正式升格为正厅级。此为信访部门第一个改革。

  而目前正在开展的这次改革,各地信访局实际地位再次提升,也拥有处理信访工作的实权。

  南都记者了解到,“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起源于河南义马模式。2005年,河南义马市迫于巨大的上访压力撤销信访局,成立群众工作局。后者在保留原信访局职能的基础上,整合民政、社保、司法、公安、国土资源、城建等部门的职能和人员,到群众工作局集中办公,现场答复群众诉求。由于信访量大幅下降,义马的尝试得到中央肯定。

  去年11月,全国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山东临沂召开。在这一会议上,“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被作为今年信访工作体制创新的一个重点而提出,决定在全国市、县两级范围内全面铺开。

  与“义马模式”不同的是,全国模式并未撤销信访局,而是在党委成立群众工作部,与信访局合署办公。群众工作部部长大多由当地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

  有人士称,海南省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特区,在机构设置等方面可以先行先试,其他省份要成立省级群众工作部,可能程序将稍微复杂些,是否将有更多省级群众工作部成立,也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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