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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按学分制缴学费有多种资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1日06:41  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昨日,按照省政府批示意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修改后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指出,家庭困难学生缴纳学费,可享受多种方式的资助。

  贫困生缴费可获资助

  5月10日,我省就部分高校学费按学分收取改革,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听证会上,有代表提出,对于享受助学贷款和资助的贫困生来说,他们每年缴纳的学费,由资助人一次性打给学校,数目有限。同时,他们可能感兴趣的一些课程,学分高、学费贵,这样一来就无法享受到优质的课程。

  昨日公布的《管理办法》中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将采取“奖、贷、补、减”和“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及时帮助贫困生办理有关注册和选课手续,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每学分学费自主定价

  听证会上,有代表建议给每个学分学费的标准规定一个合理的上限或下限,允许学校在范围内浮动,以避免有的学校规定过高的学分学费标准。

  以上建议未被采纳,理由是学分学费标准是通过学年制学费标准换算而来,学年制学费标准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同时,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学分制改革的高校,专业总学分由各高校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记者彭鹏 通讯员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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