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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陈勇 近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冒充民警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刘某于2009年10月冒充县公安局治安科民警查处卖淫嫖娼,先后敲诈勒索孙某人民币53000元。案发后,被告人刘某主动投案自首,并退回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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