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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把受贿当受贿”导致逾八成职务犯罪案涉贿 重庆一分检澄清受贿误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1日07:57  法制日报

  本报重庆6月20日电 记者徐伟针对部分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贿赂犯罪存在诸多认识误区的情况,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专门编印了《受贿犯罪的十大认识误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重庆一分检检察长于天敏今天介绍,贿赂案件已经成为职务犯罪案件中最为突出的犯罪,部分领导干部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是一大原因。具体表现有“不把犯罪当犯罪”,认为收受他人财物的形式“合法”,不会被认定为犯罪,或是认为逢年过节收点红包是“礼尚往来”,不会构成犯罪,还有的认为“借用”他人贵重物品不会构成犯罪。

  据悉,近3年来,重庆一分检查办贿赂犯罪案件每年以15%左右的速度递增,去年贿赂案件更是占到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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