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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9时,的哥老王再次来到市客管处反映问题。针对6月17日龙的公司向媒体公布的“老王举报茶水费”调查结果,老王提出几点质疑:一是认为交通部门查处其违章营运是“钓鱼执法”;二是认为交通部门在其反映“茶水费”的问题上“踢皮球”;三是认为私自雇用“非编司机”行为并不是自己才有;四是认为公司存在对其多收承包费的问题;五是在营运过程中出现违章行为很正常。对此,市客管处一一进行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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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茶水费
回应:已有“药方”标本同治
针对“茶水费”问题,市客管处、出租车协会已经从加大力度整治“茶水费”行为,规范企业行为,推行阳光招聘等多个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据市客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从源头上杜绝“茶水费”问题的产生,市客管处还组织指导市出租车协会研究制订了《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聘用驾驶员公约》和《广州市出租车驾驶员信誉考评规范》,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招聘司机,在行业内建立一个从报考取得从业资格,到报名入围、公平选人,最后到企业最终录取这样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聘司机机制。目前,已在天湖、安通、交通、白云等4家出租车企业进行了试点实施,并在此基础上对有关程序进行了完善,预计7月后可在全行业推广实施。
2
问题:老王违规
回应:未针对“老王”钓鱼执法
对老王反映市交委综合执法局查处其私自聘请“非编司机”营运属有针对性执法的问题,市交委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非法营运6000多宗,日均检查出租车不少于800台次,查获出租车营运违章1602宗。
在6月13日例行检查中,共查处出租车违章4宗、开具整改通知书3份,其中一宗驾驶粤A·M J442出租车营运的当事司机凌应辉,无《从业资格证》和《服务资格证》,属没有从业资质的“非编司机”。另据凌应辉介绍,这辆车是由老王交由他驾驶营运的,由凌应辉每班向老王交付200元的班产。执法人员对当事司机开具了证据保存清单,暂扣了《道路运输证》,当事司机凌应辉对此没有异议并接受了处罚。以上均有录像和现场笔录为证,根本不存在专门针对老王“钓鱼执法”的问题。
3
问题“踢皮球”
回应:不存在“踢皮球”之说
对老王向客管处反映行业存在茶水费问题,市客管处表示,老王曾于5月25日、30日,两次到客管处实名反映行业存在的问题,市客管处都按照有关规定,对老王进行了热情接待。之后还对老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并多次约见当面将调查情况向其做了通报解释,并提供了有关文件。
6月2日,市客管处还将调查结果对老王进行了书面的正式回复。并且,6月14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受理了老王的举报。
客管处表示,关于老王举报茶水费的问题,根本不存在老王所说的踢皮球的情况。对于老王向主管部门送皮球的行为,市客管处认为其做法很不当,并表示非常遗憾。
4
问题:承包费
回应:企业向司机收费须公开
关于出租车司机交纳承包费的收费标准问题,市物价部门有明确的规定。市客管处表示,目前我市出租车承包费基准价标准为7850元。
市客管处称,如司机有疑问,可以向企业提出,企业应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如司机发现企业有不按规定向司机收费行为,可向市物价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反映。市客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市民、司机和媒体献计献策,提出宝贵意见。
另据龙的公司总经理张振鹏介绍,龙的公司多次对“老王”有关违章违法及私自雇用非编司机的行为进行教育,要求其立即纠正错误,不得再私自聘请“非编司机”。2011年初,龙的公司根据出租车行业管理规定和“老王”签订了协议,双方约定如“老王”再聘请“非编司机”营运,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
采写:南都记者 靳颖姝 张艳芬 通讯员 曹雪
摄影:实习生 徐敏 南都记者冯宙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