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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插手电子投票将被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1日08:10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周昌和 上周,市住房和建设局公示《深圳市业主采用电子信息技术方式投票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不过,电子投票也面临投票难、身份核实难、监督难等三大问题(本报6月16日深圳读本AⅡ02版报道)。昨日,市住建局就相关问题回应称,电子投票模式将不断完善,物管插手小区投票等将受到惩处。

  对不投票者:发短信打电话催

  “我们的目标是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投票子系统为服务平台,整合呼叫中心等先进技术,给用户提供包括计算机、电话、传真、短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信息查询的多维渠道,搭建可促进行政主管部门、业主、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沟通的有效平台,提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服务水平。”市住建局表示,从表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方式,也就扩展提供了小区公共事务表决的电子投票模式。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种技术手段上的提升,能够使怕麻烦或不方便投票的业主解决后顾之忧,“如果投票时间快结束,但总票数还不够,系统就会发短信催促业主,短信不回,我们就打电话,通过一个呼叫系统,人工提示赶紧投票”。

  对违规者:谁操作都会留痕迹

  电子投票规则中规定:通过电子投票系统投票需经过业主身份认证。电子投票系统提供“产权证号验证”、“身份证号验证”和“联名卡验证”等三种方式对业主进行身份认证,业主可任选。

  市住建局指出,在实践中,不排除有极个别物业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利用掌握业主身份信息的便利,在业主未修改初始密码前冒用业主名义进行投票。对于这种极端情形,《征求意见稿》制定了相应条款: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如采取冒用业主签名等方式,相应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对投票过程中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均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投票系统经过严格调试,谁操作就留有谁的痕迹,同时也将针对后台管理制定严格的监督制度。据透露,电子投票模式最快年底开始推行,目前尚在征求意见阶段,还需报法制办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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