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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驻外租金津贴 港府每年省钱2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1日08:10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康殷 港府派驻境外办事处公务员和雇员可获发租金津贴和汇率补偿津贴。为节省开支,港府昨日表示,计划将驻海外11个经贸办职员租金津贴制定统一标准,新标准今年7月将提交立法会财委会审批,预计新措施实施后,每年租金津贴开支2033万港元,港府将节省210万港元开支。

  目前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共有11个经贸办,设于柏林、纽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和悉尼等11个城市。除经贸办主管人员获提供官邸外,所有驻外人员均获发租金津贴,包括租金、家具租用费和其他必要开支,例如管理费、税项和服务费。

  港府文件表示,以往港府驻外人员租金津贴额各不相同,出现部分人员津贴额虚高情况。为此港府聘请顾问公司制定新标准,根据经核实的住宅物业租金资料,按人员的级别和家庭人数厘定租金津贴额。届时租金津贴额每年将检讨一次,而累计每五年进行全面检讨。港府预计,新措施实施后,每年租金津贴开支为2033万元,政府将可将节省210万元开支。

  本次与租金津贴同时修改的,还包括港府驻外人员的汇兑补偿津贴计划。为保障有关人员不会因汇率波动影响出现汇兑损失,可将薪金保障范围划为三个比例(薪金的25%、50%或75%)供有关人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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