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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卖客户资料获利 四银行违反私隐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1日08:10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王雅楠 发自香港 昨日,香港个人私隐专员公署发表调查报告指,香港有4间银行在收集客户个人资料时,以宽松及模糊字眼,令客户无法确定资料的用途,而银行方面将这些资料向第三者披露作促销用途及有金钱得益,违反个人私隐条例。

  该公署指称,4间违规的银行包括花旗、富邦、永亨及中国工商银行。私隐专员接获市民投诉,4宗个案分别发生于2008至2009年。有银行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客户个人资料转移到保险等促销公司。私隐专员蒋任宏促请银行及其他机构,应采取良好行事方式,处理个人资料,也应给予客户选择是否愿意将数据转移作其他用途,以加强保障减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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