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2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由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0)》今天(21日)公布,这是中国法学会经中央批准,连续第三年发布关于法治建设的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共约3万字,包括立法工作、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等共11个部分。作为国家级的权威报告,系统、全面地反映了2010年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和取得的成就。报告指出,2010年是中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中国法治建设具有标志意义的一年: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报告特别列举了2010年修改选举法、国家赔偿法、著作权法,制定社会保险法、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意义。报告还提到,2010年,保障人的尊严成为中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理念,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提升政府部门的人权意识,“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
报告指出,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国法治建设的任务仍然繁重艰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进一步完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要求将更加迫切,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工作将更加深入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