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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汉“闯祸”搭上前妻性命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1日15:15  新民晚报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富心振 记者 宋宁华)赵先生驾车途中撞击中心隔离带驶入对方车道,造成四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自己当场死亡,坐在车内的前妻李女士被撞出车外后身亡,李女士家人为此状告赵先生父母、3家车辆单位及两家保险公司,索赔104万余元。

  近日,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先生的继承人应在继承死者遗产所得财产范围内赔偿李女士家人损失52万余元;上海某家居公司和保险公司共赔付27万余元。

  2009年12月27日9时左右,赵先生未使用安全带驾驶一辆轿车,经过浦三路近新浦路时,撞击中心隔离带驶入对方车道,车头与对方行驶的一辆公交车相撞,轿车被撞弹回失控过程中,致乘坐副驾驶座位的前妻李女士也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而从车中甩出,被行驶在快车道上的一辆家居公司厢式货车撞击,李女士被其碾压;而公交车在避让时,车身右侧又与慢速道上行驶的一辆邮政车左侧碰撞,后又撞击机非隔离栏。本次事故造成赵先生与李女士死亡、公交车内多名乘客受伤,4辆机动车及隔离带损坏。事后,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先生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厢式货车司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李女士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公交车、邮政车司机不承担事故责任。因各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李女士家人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事故各方所实施的过错行为的严重程度,酌定对于李女士死亡后果的事故责任,由李女士承担20%,赵先生承担56%,家居公司承担24%,公交公司、邮政局不承担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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