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中国证监会今天(21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10月1号起正式实施,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基金销售。详细情况我们连线中央台记者柴华。
主持人:对于基金的销售环节,《办法》都做出了哪些修改?
记者:新修订的《办法》调整了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资格条件,降低了“非专业”条件,提高了“专业”条件。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针对基金销售渠道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办法》将推进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专业销售机构的发展。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在基金销售渠道方面《办法》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体系逐步形成竞争,改变目前银行单一渠道的现状,更好地提高基金销售服务。在这方面,此前央行已经给包括支付宝、财付通、银联商务、快钱等在内的27家金融机构颁发了《支付业务许可证》,其牌照业务内容就涵盖到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受理三项。此外,《办法》规定,申请基金销售机构的商业银行包括在华外资银行,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华外资法人银行在符合有关审慎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国内银行在互助基金分销上享受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