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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起较大瓦斯事故致36人死 官方称教训深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1日20:1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6月21日电 (记者 石岩)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1日通报了6起近日发生的较大煤矿瓦斯事故,这些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安委会称“损失严重,教训深刻”。

  据知,这6起发生于5月中旬以来的事故分别为:

  5月13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龙祥煤矿发生1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受伤1人;

  5月17日,湖南省湘煤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一平硐煤矿发生1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8人;

  5月17日,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南风煤矿发生1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7人;

  5月20日,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昌能煤矿发生1起瓦斯窒息事故,死亡3人;

  5月22日,四川省自贡市新胜煤矿发生1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

  5月22日,湖南省娄底市民兴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8人、受伤1人。

  安委会称,要对区域防突措施不到位、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的煤层,立即停产整顿;对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并不具备防突能力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安委会明确,要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同时,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重大事故查处的挂牌督办和对较大非法违法事故的跟踪督办,对“打非”工作不力、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非法违法事故连续发生的,严肃追究事故发生地县、乡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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