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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渎职 欢迎你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2日08:09  南方都市报

  如果你遇到公务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行为,深圳市两级检察院都有专门部门敞开大门欢迎举报。昨日,南都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深圳已启动2011年举报宣传周系列活动,活动主题围绕行政与司法公正,重点针对公务员的渎职侵权行为。

  目前,深圳市两级检察机关均设立了反渎职侵权部门,具体负责查办渎职犯罪案件和侵权犯罪案件。其中,渎职犯罪案件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的案件,共涉及37个罪名;侵权犯罪案件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具体包括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等7个罪名。

  据介绍,本次举报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渎职侵权犯罪的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提高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反渎职侵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积极举报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社会建设、惠农政策实施、征地拆迁、司法执法等民生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以及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据统计,2010年深圳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13件,初查77件,立案侦查42件52人;立案数同比增加40%,其中,立查县处级以上要案4人。今年1月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7件21人。今年,全市检察机关重点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今年1至5月,共查办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7件7人。

  本次宣传周里,市检察院将重点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和设点宣传等系列活动。6月20日,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了检察长接待日活动。6月21日,市检察院到中心书城设点宣传,开展派发宣传资料、接受现场举报、进行义务法律咨询等活动,各区院也深入社区、街道以及企业开展举报宣传。6月22日,市检察院将联合南山区检察院和宝安区检察院开展“微博网友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微博网友及媒体朋友实地参观检务大厅、办案区并与青年检察人员互动交流。

  ■ 部分典型案例

  查违人员“不查违”

  四执法队员被判刑

  原西乡街道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黄某、叶某滔、刘某聪、覃某等四人负责该辖区违法建筑查处工作。2009年7至9月间,在对辖区违法建筑查处过程中,黄某等四人多次收受社区工作人员以及违法建筑当事人的请吃和财物,对违法抢建行为只采取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断水、断电等较轻微的处罚方式,没有采取强制拆除、扣押或没收施工机械、回填地基等手段来制止违建,纵容甚至默许违法抢建行为。2010年7月,法院对黄某等四人做出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

  消防大队政委徇私

  致特大火灾15人死

  2007年1月,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南山大队检查发现南方金属大厦存在九项重大火灾隐患。大队政委黄某光接受当事人请托,同意给予南方金属公司关照,从轻处理,将《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改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07年8月初,媒体曝光南方金属大厦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南山消防大队对南方金属公司等5家公司发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未进一步跟踪监督。2008年2月27日,南方金属大厦一楼发生特大火灾,导致15人死亡,3人受伤。2008年10月,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黄某光有期徒刑五年。

  举报方式

  ● 电话举报: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

  ● 信函举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收),邮政编码:518023

  ● 来访举报:深圳市红岭北路1008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一楼东侧检务大厅

  ● 网上举报:全国统一举报网址:w w w .12309.gov.cn

  ●预约举报:举报人就所要举报的案件线索与举报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联系,约定时间、地点以及接待人员,进行当面举报

  ● 传真、录音、录像等其他举报方式

  采写:南都记者 刘晓燕 通讯员 崔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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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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