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接访,办房产证及旧楼加装电梯成投诉热点
南方日报讯 (记者/曾雅)昨日是市规划局接访日,该局纪委书记王普华等接待了前来信访的市民。与以往一样,昨日上访的热点仍然集中在办不了房产证、旧楼加建电梯等问题。
遗失确权证明致无法办房产证
对业主来说,房子办不了房产证是最苦恼的问题。住在荔湾区多宝路如意坊直街的黄女士就来到规划局咨询,由于历史原因,房屋契约及缴交地税证明均已遗失,自己住了一栋近60年的老屋办不了房产证,应该如何办理?
黄女士说:“我们家的这栋房是上世纪40年代建的,我就出生在这所房子里,周围的一些老街坊都可以证明。当时是我父亲从旧业主手中买下的这块地,然后自己盖的房子,当时双方都签署了契约,我们也缴了地税的。但在文革期间,我们家的房契和缴税证明都遗失了,导致房屋至今尚未办理产权登记。”
看到周边有情况类似的老邻居已经办下了房产证,这让黄女士更加着急,她表示:“现在房子年久失修,砖也发霉了,屋顶又漏水。但因为没有确权,我们没法修理,也不敢修。而且听说我们那里很快也要拆迁了,现在真是非常着急啊。”对此,规划部门表示,像这样解放前的老房子,又没有相关证明,要确权的确有些困难。但房屋确权需要有国土房管部门来进行,规划局能做的就是出具答复函同意该房屋部分保留使用,并建议到国土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规划部门建议黄女士,先到房管部门的房屋测绘所申请对房屋的面积、建筑时间等情况进行测量和确认;然后由街道或者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等文件,证明她一直在那所房屋居住;然后规划局出具同意该房屋继续使用的证明;再由房屋交易中心调查该房屋历史上是否有人登记过产权,如果没有,就可以对房屋进行确权。
自行车库当住宅卖给华侨
华侨林先生在海珠区买了一套房,拖了几年房产证都办不下来。近期,他又去了趟房管局,房管局仍表示不能办,理由是规划没通过。
原来,根据规划,林先生购买的这套一楼的房子不是住宅,应该是自行车库或者其它,却被开发商更改了性质,以住宅卖给了他。林先生无奈地表示,自己买房时根本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猫腻”,他希望规划局将其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同意他办房产证。
对此,王普华表示,开发商改造建筑性质来卖房是违法的,政府不可能为此“埋单”。“不能因为他这一间房,就把整栋建筑的性质给改了。”
“现在没有房产证,房子想卖都卖不了!”林先生说,自己被开发商骗了,不知如何是好,“我只能来找政府了。”
对此,市规划局法规处处长詹树柏表示,规划局会先去查证,如果查证发现真的是自行车库当住宅卖,规划局就无法为他“开绿灯”了,林先生只能走司法程序,到法院告开发商。
旧楼加装电梯拆横梁
“是不是只要2/3同意,1/3同不同意就不管了?!”家住盘福路双井街的蒋先生最近很郁闷,他所住的楼房在加建电梯的过程中把横梁给拆了,本来就反对加建的他又担心起房子的安全问题,于是到规划局“讨说法”。
市规划局建管处处长李秋霞表示,蒋先生今年4月将问题反映到规划局后,规划局已去查证,电梯的设计单位经过评估已出具了安全证明。
但蒋先生仍表示,是否安全不应交由设计单位来评估。对此,李秋霞回应说,安不安全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证明,而不能以他的个人感受为依据。
“我觉得加建电梯使用2/3原则很不合理,是不是1/3的人就不用理了?!”蒋先生激动地说,他家住在二楼,并不同意建电梯,但他所住的楼栋有两位副厅级干部坚持要加建,为了达到2/3的人数,单位就出面找他“做工作”,让他很无奈。
对于加建电梯的问题,市规划局昨日参与接访的各部门负责人都认为,应该赶紧出台法规,否则规划部门也很难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