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皆是再婚,原本无血缘关系的子女之间,如果产生恋情该怎么办?近日一部热播电视剧《家的N次方》引发热议,有市民向南都“87388888”热线打探,这种“拟制血亲”男女到底能不能结婚?
@市民张女士
没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只要彼此真爱又无血缘关系,亲上加亲也挺好!
@网友“思路漂泊”
不可以直接结婚,虽然法律上没直接禁止,但社会舆论压力太大。
@市民余先生
其实没那么复杂,也没必要纠结,可以先让父母离婚,然后子女结婚、父母再复婚,这样就简单多了。
@网友郑喜月
都什么年代了,有什么不可以的,大家应该理解支持。
@婚姻法专家、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宁媛律师
主要是观念问题,法律上并无直接障碍。按照《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国华
“拟制血亲”婚恋问题尚存法律空白,在今后法律修订中或被填补、完善“拟制血亲”子女结婚的现实障碍,主要是道德与观念。
@名词解释
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关系的亲属。因收养关系或继父母婚姻而产生的兄弟姐妹之间,就属于最常见的“拟制血亲”。
(南都记者 单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