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电动车管理办法》实施后——
武昌交警查获首例“电摩的”副题引题题一题二
本报讯(通讯员 张明 记者 肖娟 实习生 邹思) 昨日,武昌交警在民主路武昌路口查获首名“电摩的”从事营运司机熊某,他成为《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交管部门处罚的第一个“电摩的”司机。
昨日早上9时许,武昌交警再次组织“三车”集中整治,处罚200多辆电动车载人的违法行为。在民主路武昌路口整治点,执勤民警张建勇在对一名载人电动车司机处罚时,坐在后座的女子突然对司机说:“我到了,10块钱给你。”这一行为正好被一同执法的姚勇用摄像机拍了下来。
民警随即将女子和司机分开进行询问。谁知坐车的女子说:“我坐摩的又没有犯法,你们拦我干嘛?”民警耐心向其解释坐“电摩的”的危害性,希望她配合执法,可女子却扬长而去。这一切均被交警姚勇用摄像机记录了下来。
“电摩的”司机熊某被传唤回武昌大队后,面对录像中记录的事实,很快如实交代了自己利用电动车在武昌晒湖一带从事违法营运的事实。
办案民警介绍,依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第24条第6款之规定,熊某被处以罚款3000元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