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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积分入户申报今日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1日08:09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深圳今年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申报将于今日启动,积分60分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按积分方式申请办理招工入户。今年对部分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进行了调整。

  网上申报10月20日截止

  符合申报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选择单位申报或个人申报。网上申报信息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提交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凡在深圳办理居住证、纳入深圳市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深圳市外未就业、无工作关系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可按照《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2011年版)规定获得积分,并通过招调工申报系统进行个人测评,分值达到60分以上的,即可以积分形式申请办理招工入户。适用国家干部调配规定的人员、已在户籍地办理正式招工手续的人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除外。

  与去年一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积分入户预审工作实行“三统一”:对分值达到60分以上的所有申报信息统一预审;在全市年度招工入户指标的总盘子内根据申报情况及招工计划执行情况统一确定全市入户分值;按申报人员分值由高到低排序统一下达计划指标。

  部分入户指标、分值有变

  深圳市政府日前发布了《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对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进行调整。

  其中,按照去年的分值计算方法,申报人“年龄指标”在18-35周岁计5分,36-45周岁计算2分,但在深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可进行年龄抵扣。而今年的分值计算方法则修改为,18-35周岁计15分,36-40周岁计10分,取消缴纳社保可进行年龄抵扣的条款。在“文化程度及技能水平”指标上,计算分值也有一定程度调整。

  另外,为保证积分入户工作客观公正,使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均按同一标准排队,积分入户各项指标分值的计算统一截止到6月30日。即本人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社会服务等资质应在6月30日之前取得。年龄情况、深圳市参保情况、居住情况等自动比对计算至6月30日,对7月1日之后取得的资质今年不予积分。

  为给拟入户人员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引,深圳市人社局在其官网上发布《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操作指引(2011年度)》,市民可自由查询。

  ■ 申报流程

  1信息申报

  根据积分入户操作流程,符合申请条件者先进行个人条件测评,申报系统计分60分以上的,可通过本人所属用人单位或个人申办代理机构(深圳市职业介绍中心),登录市招调工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申报,纳入预审。网上信息需经用人单位或个人申办代理机构提交政府招工业务部门审核,打印《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再由本人校核,签字确认。申报信息10月20日截止。

  2信息预审

  人社局将对所有纳入预审的网上信息统一预审,计划指标下达结果将在人社局网站公示。今年预审分两批进行:8月21日至9月5日,对8月20日前申报的信息进行第一批次预审;10月21日至11月5日,对第一批预审不通过和10月20日前申报的信息进行第二批次预审,具体时间安排请登录人社局网站查阅《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操作指引(2011年度)》。

  3招工入户

  经预审下达计划指标并公示无异议的拟招工人员,由其所在用人单位或个人申办代理机构按照市区事权划分原则,向人社局或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信息完全一致。受理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经审批同意积分入户的人员属农业户口的,可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积分入户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可同时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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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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