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康殷 发自香港 百物腾贵通胀高企,申请助学贷款攻读大学的香港学子毕业后还贷压力陡增。由于2009年推出的一次性纾困举措下月到期,港府为此决定将学生助学贷款还款期计划延长两年,下周五将提交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审批,预计9500名学生受惠,港府少收5580万港元利息。
9520宗延期申请获批
目前,香港修读公帑资助的全日制大专课程学生,可分别在学生资助办事处(简称学资处)管理的“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和“专上学生资助计划”下申请须经入息审查助学金。成功申领须经入息审查贷款的学生,须与学资处签订协议,承诺在完成或结束学业后五年内平均分20个季度清还贷款。如有特殊困难,还款期可延长最多至10年。
2009年5月,港财政司司长公布一项纾困措施,容许有真正还款困难的学生贷款借款人延长还款期,并在核准延期还款期内免计利息,最多两年。这项措施申请期两年,即2009年8月1日起至2011年7月31日止。在2009/2010学年,学资处共批准超9520宗延期还款申请,批核率达84%。按申请类别分,5480宗申请属“经济困难”;4039宗属“继续升学”,还有1宗申请因弭患重病。
延长后还款期最长12年
由于延期还款纾困措施7月是最后期限,而目前通胀压力激增,为减轻还款困难的学生财政负担,港府建议延长一次性纾困措施申请期一年至2012年7月31日。而且,有还款困难的学生只要在2012年7月31日或以前申请延期还款并获批核,可暂缓还款并不计利息,最多两年。整个还款期最多延长至12年。
学资处预计,延长计划后受惠学生将有9500人,预计2011/12学年因延长一次性纾困措施申请期一年,港府将豁免的利息和少收的利息收入分别约4120万港元和146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