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编辑部:
最近,我们全家11人食物中毒。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希望调查处理,但却无人管无人问。
6月14日,是我奶奶85岁生日。当天中午,家里共有13人吃饭,但到了下午三四点,陆续有人出现腹泻症状,到晚上七点共有11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吐下泻、肚子疼、发烧等症状。后经聊城市人民医院诊断,11人均为感染性腹泻。11人中,4人病情较为严重,住院治疗五天才得以恢复。
怎么会这么多人发生腹泻?我们怀疑与当天中午吃的猪肉有关。猪肉是我头一天在超市购买的。发生腹泻的当天下午,我就与超市联系,超市工作人员答复说先看病,以后积极配合处理。6月15日,我再次找到超市要求对猪肉进行检测,无果。
此后,我到聊城市卫生防疫站反映,防疫站让我找卫生局。到了卫生局,卫生局又让我找工商局,工商局告诉我还是要找卫生局。后来,我干脆拨打了聊城市市长热线电话12345,也没有答复。过了一周,我再次拨打市长热线电话,回复说“处理过了”,记录是“畜牧局、动检所的处理结果为:接到通知后立刻展开调查,经查证件齐全,没有发现问题猪肉,举报人不予配合”。听到这样的结果,我愣了半天:我们家吃的猪肉还在冰箱里保存着,怎么就确认了没问题?
接着,我又找到市消协反映,消协也无能为力,让我找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告诉我,“只能帮你问问”,却到现在一直没结果。6月24日,我到聊城市人大反映,人大领导让我找市卫生局领导,还专门写了一封信让我拿着去找。我把信交给了卫生局局长,局长说安排食品卫生监督所办理,但十多天过去了,仍无任何结果。问题肉,还在冰箱里。
读者: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七级镇前王村 王福康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编后 11人食物中毒,不是件小事。事发到现在,20多天过去,当事人到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工商局、消协、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跑了个遍,却无任何进展。
没人敢说,问题一定出在猪肉上。但“惹祸”的是不是它?如果不是它,那又是什么?这些问题,需要调查,需要把肉从冰箱里拿出来化验再说。然而,到目前为止,肉还在冰箱里。
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食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将“11人中毒没人管”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审视,的确令人不解和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