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距中小学200米内禁设游艺娱乐场所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6日04:15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7月5日讯(记者 陈炜敏)为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审批程序,强化属地管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近日下文,将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管理权限下放给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各县(市)区将按照下拨的总量指标审批游艺娱乐场所。

  市辖区内、长清区和章丘市继续执行《济南市文化局、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济文市场字〔2009〕33号)所规定的标准。为优化布局、推进游艺娱乐场所有序发展,凡新设或变更的游艺娱乐场所与原有游艺娱乐场所之间的行走距离应大于200米。为进一步推进县域游艺娱乐市场发展,适当降低新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准入标准,平阴、济阳、商河三县游艺娱乐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200平方米、游艺设备不少于30台、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单机占地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场所使用的游艺设备必须是文化部公布的名录中的设备。中小学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游艺娱乐场所。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