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乐的他双腿落下毛病,干水电工都没人要
这个官司也许会给管理者更多警示
“帮帮忙,给我开开电梯门吧。”见开电梯的女师傅递过来电梯钥匙喊“帮忙”,张先生用钥匙拧开电梯门,结果一头栽下8米深的电梯井里。
如今张先生走路像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很慢还很小心。妻子说,几天前找个水电工的活干,可人家看他走路的样子,就不要他了。
到底谁该为这起事故责任埋单?是电梯方、物业、施工方,还是张先生的过错?
昨天,官司打到二审,在市中院的法庭上展开了一场激辩。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罗佳
A
帮忙开电梯门,一头栽进电梯井
张先生今年44岁,家住二七区侯寨乡八卦庙村。
2009年10月24日,郑州天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天英公司)员工张先生,像往常一样乘坐电梯清运中原西路阳光花苑小区的垃圾。
早上8点左右,他到阳光花苑17号楼,准备上楼清理垃圾。
“‘帮帮忙,给我开开电梯门’。负责开电梯的李师傅朝我喊,我接过钥匙,就将钥匙插进电梯门上端的钥匙孔里,一手稍微用力扒拉有点紧的电梯门。”待电梯门打开时,不想一个大坑正等着他,电梯未下降到位,他直接栽了下去。
事后调查,此次事故直接原因是电梯未下降到位而造成的。
医院诊断为双跟骨粉碎性骨折、腰椎体滑脱等多处骨伤。伤残鉴定为9级。
随后,张先生将电梯的安装方河南依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电梯公司)、郑州杏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物业公司)、负责装饰的天英公司三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5万余元。
金水区法院一审认为,张先生作为天英公司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天英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张先生13万余元。
天英公司不服,上诉至市中院。
B
双腿“不争气”,干水电工都没人要
庭审结束后,从法庭内到门口,其实不过六七米远,张先生却走了好几分钟。他每一步都非常慢还很小心,特别是右脚每迈一步都擦着地,发出清晰的“嚓嚓”声。
说到这双“不争气”的腿时,张先生说,就感觉自己跟个废人似的,干不成活,不能站立太长时间,也不能赤脚走,“必须穿鞋子才舒服点,听医生说,我脚部的骨头有部分被摔错了位,就不敢着地”。
张先生的妻子李女士说,他们有两个女儿,大女儿上高中,小女儿也在上小学,正是花钱的时候,公公婆婆也都有70岁了,家里正是需要张先生的时候,“可现在不仅得不到丈夫的照料,反而还需要我们来照顾他”。
妻子说,前几天,她跟爱人商量,重活干不了,找个水电工的活儿干干,“有一家本来挺满意他的,可一看到他走路的样子,马上就变卦了”。
李女士很不理解:“我爱人帮忙,难道助人也有错吗?”
C
三家被告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电梯公司称:“电梯并未正式投入使用,是禁止使用的,即便安检需要开启电梯,也需要专人操作。”
物业公司称,物业正式接收电梯钥匙和管理电梯的责任是在2010年1月22日和3月24日,“电梯交工单上,有明确的签收时间”。
天英公司坚持认为,张先生打开的是已通了电源正在正常使用的电梯,该电梯没有任何禁止使用的标志及提示,且还是张先生用电梯钥匙打开的电梯门,作为电梯的所有者、安装者及管理者电梯公司及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三家被告都认为张先生在不具备开电梯资格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开启使用电梯,具有重大过错。
法院没有当庭判决。但该案的判决应该会给类似事件敲响警钟。
现在楼房开发得是一个比一个高,很多小区就如这家小区一样,大楼盖好后,外墙等还有很多工程还没完工,而这时候电梯也已安装完毕,但没有正式投入运营,然而高楼施工又需要乘坐电梯,这种情况下,电梯所有权的归属以及谁来管理?要么就存在管理真空,要不就出现多头管理。旁听的孙先生说,这起案件的判决,或许能给施工监理单位、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等单位一个“提醒”。
线索提供 海明 宪敏 庆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