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玮蔚)“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未能及时处理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在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中扣5分。”记者昨日从省水利厅了解到,作为全国水利改革试点省,从今年起,湖南将实施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据悉,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
中央一号文件年初公布后,湖南省第一时间主动与水利部衔接,共同商定将湖南列为全国水利改革试点省。同时,省委在随后出台的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5大改革任务,“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被列为头号改革任务,力争通过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今年要实现全省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8%的目标。
根据《湖南省2011年市州政府绩效评估指标》,在700分的总分中,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建设占了15分,其评估内容和计分方法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年度目标或以下的,计5分;每高于年度目标1立方米扣1分,最高扣5分;当年新上工业项目中有国家、省明文禁止的高耗水企业或明文规定应关停应整改的企业未关停未整改的,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