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南宁7月7日电 记者莫小松 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未来5年,广西将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不仅提供公共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还将允许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
这一政策来自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广西民办教育要以发展非义务教育为重点,大力支持社会资金举办幼儿园、普通高中学校、有行业优势的中等职业学校、优势特色高等学校和适应社会需要的培训学校。
意见提出建立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制度,建立民办教育投融资体制,支持民办学校通过国内外贷款获得发展资金,金融部门应根据国家对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信贷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给予与公办学校同等的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