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龙玉琴 通讯员沈丙友 韦磊 女儿无辜遇害,疑犯却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一家人生活陷入困苦。昨日下午,来自广东梅州的陈某某接过5万元救助款,百感交集。这也是广东省检察院首次向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
据了解,陈某某是梅州市蕉岭县人。2009年,陈的女儿无辜遭人杀害,而犯罪嫌疑人却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在女儿遇害前,陈某某的妹妹、母亲都已先后病故。女儿的遇害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陈某某的父亲不久后也去世。
至亲一个个离开,女儿被杀案又未能沉冤得雪,原来依靠陈某某打工维持生活的家庭,陷入极为困难的处境。
省检察院刑事申诉部门获悉陈某某的实际困难后,一方面仔细了解其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鼓励他尽快从阴影中走出来;另一方面积极向省政法委申报救助资金5万元,并获审批同意。
昨日下午,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学成亲自将这笔救助款交到陈某某手中。这也是省检察院首次向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
■知多D
检察机关实施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后,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给予的司法救济。
主要对象是因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且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被害人及其家属,目的是扶危济困,通过救助助力被害人家庭走出生活困境。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已申请救助3宗,申请救助金额达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