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重庆7月10日电 记者徐伟 记者今天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获悉,仅去年该院办理的高校招生诈骗案件就有4件11人,受害人达90余人,诈骗金额多达700万元,且诈骗手段多样化,危害极其严重。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于天敏认为,目前高等教育在我国依然属于稀缺公共资源,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迫切愿望和低分高录的侥幸心理,在高校招生阶段大肆实施诈骗犯罪。
于天敏建议,高校要组织力量对招录工作进行督查,一方面检查内部是否存在违规招录行为,另一方面要注重发现是否存在他人利用本校名义实施犯罪的行为,一旦发现要立即将线索转交司法机关。同时,各高校还应当加强对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单位的管理,防止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的现象。此外,要经常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揭露诈骗分子的惯用伎俩,提高广大考生及家长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