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住房租金上涨过快。对投诉率高、整改不力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各地要通过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等进行惩处,并将情况通报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两部委要求,通过房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交易,办理过户时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员签名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的,不得在合同上签字。
两部委要求,各级房地产、价格主管部门在今年5月至11月要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并在11月底前将开展专项整治相关情况上报两部委。(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