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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22日,由于工作不顺,王女士跳桥准备结束生命,却被途经此处的吊车轧断双臂被迫截肢。王女士称,当时警察已经阻拦过往车辆通行,但吊车强行通过,要求吊车和保险公司赔偿15万元。昌平法院昨日开审此案。被告方认为,当时警察是在疏导交通而非阻拦车辆,被告方不应担责。本案未当庭宣判。本报记者 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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