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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对保健食品建立召回制度,昨日,国家药监局对《保健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包括: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保健食品、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保健食品等。根据征求意见稿,被召回的保健食品即使采取了无害化处理,也不得重新用于保健食品生产和销售。本报记者 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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