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慧
【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
【定格】安抚好申诉人,全面掌握情况后,办案检察官王斌针对申诉人关于本案定罪、处罚、赔偿方面的三大诉求,拟订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及时报告领导
5月的一天,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门口,突然有位老人情绪激动地拉起横幅,请求检察院为民申冤。该院控申部门接访后,及时向院领导通报了情况。
事情的原委是:申诉人老项的儿子几年前在宝安区一酒吧被多人共同伤害致死。涉案人之一的冯某2010年回来投案,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十年。申诉人认为在冯某不认罪、不赔偿的情况下仅判处其十年刑罚,无法接受,已申请区检察院抗诉。现强烈要求市检察院支持抗诉,以故意杀人罪严惩被告人,并责令赔偿。
该院领导随即指派执法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的主诉检察官王斌办理此案。
王斌以高度责任感快速审查了全案,主动向各方了解情况,多次听取申诉人意见,承诺一定会依法公正处理,欢迎监督质询。老人含泪感叹:“能遇上你这么好检察官,真是我的幸运。”王斌真诚地安慰老人:“我们从事的职业,使我们能够更清楚地了解你们的困境,更深切地体会你们的心情。能公正实在地为群众做点事,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几番接触,春风化雨,老人心结渐开,主动表示以后会理性平和地表达诉求,安心等待处理结果。
安抚好申诉人,全面掌握情况后,王斌针对申诉人关于本案定罪、处罚、赔偿方面的三大诉求,拟订了一个解决方案,及时报告领导,获得支持。紧接着,他多管齐下,迅速开展工作。
首先,明确答复案件定性问题,为矛盾的解决创造前提。由于一审将案件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并无错误,符合该案证据和法律规定,王斌遂多次致电申诉人,采用浅显通俗的语言,举例阐释,并请律师帮助开导,申诉人明白了法律规定后,不再坚持非将案件定性为故意杀人罪不可。
其次,有力解决赔偿抚慰诉求,为矛盾的化解提供保障。被告人二审能否悔罪赔偿,是矛盾化解的关键。王斌主动找主审法官多次磋商,达成共识,分头做疏导沟通工作,终于促成双方庭前达成谅解,被告人亲属当面向申诉人真诚致歉,迅速筹措了70万元人民币给予充分赔偿,申诉人感到宽慰,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宽大处理。至此,尖锐对立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诉讼外调处取得圆满成功,深圳市检察院遂依法撤回宝安区检察院的抗诉,以利稳固矛盾化解之成果。随后,王斌在出席上诉二审法庭时,代表法律监督机关,客观公正地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忏悔。法庭根据案件证据状况,鉴于其主动投案、二审能悔罪赔偿,减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事不尽此,王斌还延伸工作职能,帮助申诉人解决了另一个困扰已久的难题。原来,两年前同案犯陈某将赔偿的20万元人民币交给了区法院,申诉人屡次申领未成,原因是区法院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应当到齐后共领赔偿款,而原告人之一——老项儿媳一直没有同到法院领款,法官担忧日后引起纠纷。老项对王斌说,儿子被害后,儿媳离家出走,他和老伴带着两个孙子艰难度日,其中一个孙子还疾病缠身,需要长期治疗,恳请帮助申领款项。王斌迅速与市中院法官联系,建议公布公告寻找项某儿媳,请其在一定期限内到法院领取,或将其应领份额提存于法院,可解日后纠纷之虞。于法于理于情,此事都不能再僵持下去了。市中院法官深表赞同,经沟通交流,区法院法官表示理解,近期已通知老项去领款。老人感激不已,一再表示要送锦旗致谢,王斌婉言谢绝:“您别花钱买锦旗,好好生活吧。”
日前,申诉人老项又一次来到了深圳市检察院。这次他是来感谢检察官的,在王斌和控申部门同志面前,老人说:“感谢市检察院的公正执法,尽力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不再上访了”。
(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