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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员“克隆”银行卡疯狂消费提现4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3日04:0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7月12日讯(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宋超 朱玉慧)近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接到济南市某银行举报,在5月初至月底,有多个客户莫名其妙在外地被盗刷银行卡消费,损失严重。由于案件集中爆发,银行怀疑其客户信息被集体泄露,用于信用卡克隆。期间,又有多家银行报警。

  银行卡被盗用线索指向超市收银员

  经侦民警侦查发现,受害群众都曾有在历下区某大型超市刷卡消费的经历。对该卖场收银台POS机使用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根据受害者提供的证人证言、银行卡刷卡记录凭证,警方最终锁定,所有被盗刷的银行卡,均在一名叫孙某的收银员值班的POS机上消费。

  孙某于5月3日到卖场工作,当月工资未结算,就于5月13日无故辞职,形迹十分可疑,而且孙某招聘时留存的个人信息是假冒身份。

  房屋中介登记揪出真身

  专案组对孙某登记的暂住地北园大街某小区周边的银行网点、网吧、饭店、周围群众进行走访,发现他在某房屋中介所登记过,最终顺线在市中区某小区将化名孙某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一举抓获,缴获盗刷银行卡购买的黄金1300余克、外币、人民币、笔记本电脑等赃物,总价值46万余元,同时搜查出用来作案的伪造银行卡26张以及盗取银行卡信息和制作银行卡的设备一宗。

  7天盗用150余条客户信息

  董某某今年3月通过网络购买了银行卡信息采集器、银行卡复制器、针孔相机、空白银行卡、假身份证等作案工具。

  由于作案地点既需要每天有大量人刷卡消费,又要管理方疏于对收银人员监管,他在市区多地“踩点”,对练歌房、夜总会、饭店等多处商家进行筛选,最终发现大型超市收银台的收银员是独自一人操作,能够接触POS机,且人流量大、环境嘈杂,侧录信息、偷窥密码不易被发现。

  5月3日,董某某冒用孙某身份到历下区某大型超市应聘收银员,5月6日至12日,在顾客刷卡消费时,先后用银行卡信息采集器窃取客户银行卡磁条信息150余条,涉及11家驻济及外地发卡银行。截至被抓获,他已经使用伪造的11张银行卡盗刷客户卡内资金,先后在泰安、石家庄等地购买金条、高档奢侈品及提取现金总价值46万余元。

  董某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已被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刑事拘留。

  民警支招———

  银行卡消费最好设置限次限额

  银行卡密码不要使用重复数字或设置过于简单,最好定期更换。开通短信提醒服务,第一时间得知自己银行卡的资金变动。设置银行卡消费每日限制次数和对每次交易限制数额,将可能的损失减至最小。在使用POS机或ATM机设备时,如设备未设置密码键盘保密措施,必须用手遮挡输入密码,防止被偷窥或摄像,只要密码不被犯罪分子掌握,即使银行卡信息被窃取,卡内的钱还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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