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靳颖姝 南方日报记者李秀婷 昨日,龙的公司再次召开发布会,回应此前“茶水费”举报人老王的三点质疑,但说法均遭到质疑。据悉,老王最终签署了解聘合同,而公司方面承诺,将为其女儿提供出租车司机资格培训,并给她承包一辆五年期新车。
承包费用不变不合理
昨日上午,龙的公司副总吴炳洪向媒体解释了老王之前提出的三点质疑,称公司并没有违规多收“份子钱”。
关于承包费问题,吴炳洪表示,在2009年之前,龙的公司每台出租车月承包费为7850元,从2010年起,的士司机每月上缴承包费的“月供方法”由原来的“等额法”改为“递减法”,即车辆运营时间多一年,的士司机缴纳承包费月供就减低500元/车。由于老王是在这份文件出台之前签订的合同,所以承包费用不变。
对此,龙的公司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机质疑称“我承包合同为3年的车,承包费也没减少过,反倒比第一年还高了。”广东绅源律师事务所的彭浩中律师也认为,“递减”政策出台之后必须按照政府政策执行。
“买断”跟承包制管理费不同?
关于老王每月只有780元工资,低于广州市最低基本工资一说,吴炳洪表示,老王签订合同那一年,广州市最低基本工资为780元/月,所以老王的合同上约定的工资为780元。但因为出租车公司的收入来源于司机的营运收入,所以司机的工资其实也来源于司机本身,“工资只有形式上的意义。”如果企业要向司机支付工资,司机就要在基准价上增交工资的部分,再由企业发还给司机。
对此,彭律师表示,营运收入作为司机工资可以接受,但在核算公司运营成本时,司机工资支出这块有很大可能被计入了“企业管理费”变成了公司间接运营成本,这样算利润显然少了。
老王说,除了客管处明确规定的15项管理和服务成本收费以外,他还需要另交的车场费240元、年票费980元、年审费180元一次等费用。吴炳洪对此表示,老王的车子是“买断”的,跟承包制不同,所以需要另交费用。而龙的公司多位司机表示,他们手上没有正式合同,每个月交1万2千元的费用也不清楚都是什么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