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龙玉琴 通讯员陆冬年 韦华生 花都区某学院一名大一男生,趁宿舍同学上课之时,一天之内偷盗3间宿舍共8台笔记本电脑,获利1.3万元。近日,该学生被花都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批捕。
据查明,6月2日,大一男生刘某在自己宿舍内玩电脑,见其他同学都去上课了,便溜入其他宿舍,盗走3台笔记本电脑。随后又溜到另一宿舍,采取同样手法偷出笔记本电脑2台。轻易得手后,刘某又再盗出3台笔记本电脑。
紧接着,刘某将偷来的8台笔记本电脑全部放入行李箱内,搭乘坐的士前往海珠广场附近的二手市场进行销赃,并谎称是朋友们毕业了,要替朋友卖掉这批电脑。刘某将8台电脑全部卖掉后,获得赃款1 .3万元。随后便花费6300元买入两台数码相机,花288元买了牛仔裤,并回学校归还了向同学借的800元。
案发后,警方经过侦查发现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3日将其抓获。经鉴定,涉案的8台手提电脑共价值2 .9万元。接受调查时,据刘某交代,他是因为之前在宿舍被盗了手机,才产生了报复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