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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环境不健全 4号线频出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3日08:11  南方都市报

  ■奥一博论

  7月11日上午,港铁(深圳)公司召开说明会,解释地铁4号线清湖站出口电扶梯两名乘客受伤事件。说明会上,港铁公司播放了事发时的3段监控录像,却不包括两名受伤乘客乘坐电梯摔倒时的重要画面,只是强调“经检测发生事故的电梯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没有逆行,并认定乘客是因为携带行李过多摔倒的。与会的深圳市轨道办负责人表示,对事故原因不宜过早下结论。

  7月5日上午,北京发生地铁站电扶梯倒转故障致多人死伤的重大事故。随后,深圳开展电扶梯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叫停“奥的斯”涉事型号,实行企业自查、逐台验收“合格一台恢复一台”。

  深圳地铁4号线运营商港铁公司则向媒体公告称,该线路电梯由三菱扶梯和塞纳扶梯生产,已全部通过政府验收,会做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该公司将对电扶梯安全情况做全面专项检查。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应急处置思路,建立在“没出过事的电扶梯品牌一定是安全的”这样一个并不成立的前提之上,值得商榷。

  港铁公司强调电扶梯无质量问题、不曾发生逆行的唯一有效证据,是由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于事件发生后出具的初步检测报告。该报告称,清湖站出口电扶梯相关项目检查结果均未见异常。但这并不足以单独证明塞纳电梯的“清白”,检测研究院在去年12月14日之前不也没有测出国贸地铁站电扶梯主机固定螺栓松脱等问题吗?

  港铁(深圳)公司运营下的地铁4号线接连不断的发生各种事故,可以证明港铁总部并没能成功移植其“软件”到深圳公司。

  造成这种尴尬的原因在于:深圳轨道交通管理等各方面对接“软件”移植的制度环境还很不健全,缺少了很多要件,包括始终“难产”的《深圳市轨道交通条例》,包括公共信息强制披露机制,包括常态化而非运动式的设备设施维护与检查机制,包括检测部门需为遗漏未发现事故隐患而担负失职责任的制度等,当然“油水相隔”,无从融合。

  □郑渝川( h t t p:/ /yichuandexingzou.m .oeee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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