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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场馆须接受防爆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3日08:11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刘春林 进出大运场馆的安检措施再次升级。昨日,深圳警方颁布实施了《关于深圳大运会期间加强大运场所防爆安全检查的通告》(下称《通告》)。《通告》规定,大运期间所有进出场馆人员必须接受防爆检查。该《通告》全文昨日已经发布在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实施时间为2011年7月12日至8月31日。

  《通告》规定,除深圳市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组委会、要人警卫指挥部规定的免检人员外,其他所有进入大运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须接受防爆安全检查,不得扰乱安全检查秩序,不得在安检口附近围观、停留。参加大运会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严禁携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危险化学品等物品进入大运场所。限制携带易碎品、尖锐物、长棍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进入大运竞赛场馆和开闭幕式场馆。

  对于携带禁带物品的人员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法律予以收缴,并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对于携带限带物品的人员,携带人应将限带物品丢弃在安检口的容器中或自行处理。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拒绝自行取出严禁和限制携带物品的安检员将阻止其进入大运场所。

  警方呼吁,为了确保大运会安全有序举行,实现“平安深圳,平安大运”的目标,请参加大运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通告》的规定,配合防爆安检工作人员,主动接受防爆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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