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姚芃
继今年3月郴州市苏仙区在湖南省率先成立水资源管理局后,该省新化县、安仁县、怀化市、华容县、娄底市等地也已经或即将成立水资源管理局。
湖南省水利厅厅长戴军勇近日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主题。湖南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先行先试。”
水资源管理纳入考核
湖南将率先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实施“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管理模式,形成事权明晰、分工明确、运行有力的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怀化市、娄底市、长沙县已开展制度试点。
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省政府已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水功能区达标率两项指标列入省政府绩效评估内容,作为政府社会管理评估指标的重要内容,明确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建设总分为15分。
此外,积极推进试点单位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岳阳市、湘潭市、长沙市、株洲市先后实行水务一体化。
建立水利投融资平台
目前,湖南省正抓紧研究出台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实施办法、全省水利建设基金筹措与使用管理办法等。
“长沙市早在2003年开始的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堪称成功探索,改变了水利建设单纯靠财政投入的思路。”戴军勇介绍,当年7月成立的长沙市水利建设投资管理公司,主要负责筹措建设资金、承担城市防洪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市政府注入1450亩土地作为公司资产,并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水利工程建设新增的土地作为公司融资资产,通过招商引资进行开发增值或通过国土市场进行交易;通过水利工程建设使周边土地升值部分作为水利投入融资资产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吸引投资者接踵而来。全新的投融资体制,使长沙市水利建设在招商引资中实现滚动式发展,变防汛抢险的消耗性投入为水利建设的积累性投入,8年来总共融资数百亿元。”戴军勇说。
水利工程建设有了管理局
湖南全面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制定了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参建单位不良行为管理办法,采取集中办理招标手续、集中发布招标公告、集中发售招标文件、集中组织开标评标、集中公示中标结果,统一使用示范合同文本的方式,实施阳光操作。
对诚信缺失的建设方责令退出湖南水利建设市场,若干年内不能参与任何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戴军勇告诉记者,水利建设违纪查处力度不断加大,截至目前,已对15起建设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通报,对11个参建单位不良和严重不良行为进行了处罚。
目前,湖南省有的县已批准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立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办公室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承担本县级行政区内所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