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15日消息(记者李文蕊 通讯员谷伟学)自北京市林政稽查大队成立后,十年间按照“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维护首都生态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的行政执法职能,查处了大批“盗伐滥伐”林木、违法占用林地以及非法猎捕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组织参加了“春雷”、“猎鹰”、“非典防控”、“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奥运安保”、“六十年国庆安全保障”等多项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各种涉林涉绿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了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征占用林地许可审批执行情况、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情况、城市园林树木伐移许可监督等多项专项执法检查,有效保障了首都的生态安全。今年1月18日开始,大队漂亮“转身”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执法监察大队,全方位担负起首都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使命。
2001年1月18日,北京市林政稽查大队正式成立,标志着保护首都北京森林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一支新军诞生。
林政执法工作是首都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林政稽查大队承担着森林资源、野生动物和绿地保护的重要职责。开展林政稽查行政执法工作,受理投诉举报案件覆盖全市,范围广、类型多、案情复杂;清理和规范首都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的经营秩序,林政稽查大队直接面对的是数以万计的餐饮企业、医药行业、工艺品市场和各类农贸批发零售市场。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同时,还需要对平均每年200余件的受理举报案件进行个案查处。只有20余名稽查队员的林政稽查大队,在强化内功、严格执法的同时,主动加强与工商、城管、公安、渔政等园林绿化系统外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园林绿化系统内部森林公安、林政资源管理、森防、野生动植物保护、种苗等相关执法机构的协调配合。有效的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实效。
十年来,大队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94件。其中受理各类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案件1191件;受理林木、林(绿)地类案件503件。共依法收缴非法猎捕和违法经营的各种野生动物32600余只(条),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熊猴、绯胸鹦鹉、蜂猴、雀鹰等540余只;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百灵、煤山雀、黑斑蛙等14600余只(条);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啄木鸟、太平鸟、五道眉花鼠等17500余只。“十一五”期间依法监督保障恢复林地3200余公顷。
此外,大队通过两年一次对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古树名木生长环境得到了逐步改善,总体长势良好。
十年的努力和耕耘,换来了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园林绿化资源的违法行为,多年连续不断的执法宣传,显著地提高了首都市民的生态文明意识。破坏园林绿化资源的投诉举报案件从建队之初的350余件逐年下降,到2005年下降到200件以内,2009年下降到100件以内;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市区专门经营野生动物的非法市场均已被取缔,各类综合市场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商户大为减少,相当一部分商户已转为花草和观赏鱼类经营,守法经营意识逐渐增强,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的规范;首都市民保护野生动物和园林绿化资源的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高。
目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执法监察大队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党支部先后四次被评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先进基层党组织”,大队2007年至2009年连续三年获得市直机关工委“文明单位称号”。 2007年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林政案件管理先进单位”,2011年初获得国家林业局“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