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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电动车管理立法将举行听证会 市民可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3日11:16  南海网

  南海网海口7月1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隽莹)为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海口市将于7月29日召开《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听证会,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按要求报名参与此次听证会。

  据介绍,海口市将于7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在海口市玉沙路46号椰海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听证会将主要围绕以下六大方面进行讨论及意见征集。

  1、在本市是否应当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方式,以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

  2、草案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市民不得超过70周岁的规定是否合理?

  3、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是否应当取得机动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后方可驾车上道路行驶?

  4、草案关于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规定是否合适?是否应当对电动自行车载人和载物的重量作出规定,以保障行车安全?

  5、草案关于允许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2年(过渡期)的规定是否合适?

  6、对超标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上机动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应当予以重罚?

   听证会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听证陈述人:社会各界人士有意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报名时请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等),并附本人对听证事项的书面陈述意见(对所有听证事项或者某一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均可,但必须提出明确的意见和理由),对每个听证事项的书面陈述材料控制在400~700字以内。

  听证旁听人员:有意旁听本次听证会的社会各界人士,报名时请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附上本人申请旁听的简要说明。旁听人员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可以在听证会上发表对听证事项的意见。

  听证陈述人、旁听人员的报名材料请于7月22日(星期五)下午5时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寄(发):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一路海口新办公区9号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570135;电话:68722157(传真);电子信箱:hkrdfgw@163.com

   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员确定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为24人左右,每个听证事项正、反方意见各确定若干名听证陈述人,听证会的旁听人员为15人左右。

  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员具体人选将根据报名情况以及报名者的书面陈述材料,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研究确定并在听证会举行的三日前通知本人。

  听证会结束后,海口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向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交听证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听证各方对听证事项的主要意见和理由、法制委员会的建议等,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法规草案提供依据和参考。听证报告将适时和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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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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