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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回扣外贸公司业务员被提起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4日08:09  法制日报

  本报杭州7月13日电 记者陈东升通讯员郁燕莉 朱勤 浙江义乌市某公司外贸业务员因索取3万余元回扣,今天,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丁某是义乌一家外贸公司国际贸易部外贸业务员,2009年下半年,丁某陪同该公司的一名巴西客商多次向义乌国际商贸城的经营户订货下单,2009年9月该客商返回巴西,丁某受该客商委托继续在义乌采购货物。在采购过程中,丁某与两家供应商商定:作为合作交易,巴西客商下单价格与供应商实际价格之间的差价,作为自己的回扣。

  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丁某采购了近50万元的货物,累计索取回扣达3万余元。2010年8月,这批货物运至巴西后被发现不符合要求,造成该巴西客商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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