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7月15日电 记者莫小松记者今天从广西南宁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公安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待群众办事、报警、求助、咨询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水平,从今日起,南宁警方将实行首接责任制。
实行首接责任制后,群众报警、求助、举报、投诉、咨询时,负责接警、接待、接听的首位民警将严格履行接待、服务、答复、解释、办理义务,并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结;对手续不齐全不能及时办结的,须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充的材料和办理的政策、程序、时限等;对职责范围以外的其他事项,也应做好接待记录后及时移交相关业务部门处理。如果出现不接待、不热情、不认真、不及时、不引导、不解释、不提供便利条件、不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8种情况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将被问责。对造成不良影响的民警,将受到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相应处罚,所在单位领导也将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