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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或“一户一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8日08:10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田霜月 实习生 李雯洁 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或者租用本项目的一个停车位。近日,《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广州市法制办的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拟通过政府规章的形式立法明确“一户一位”。

  根据草案,广州地下空间应当优先安排地下交通、应急防灾、消防、公共安全、人民防空、垃圾处理、电力设施、通信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除符合划拨条件外,应当实行有偿、有期使用,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广州市土地出让金的计收规定收取,出让年限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另外,地下空间建筑物不得办理预售,应当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后方可销售、出租。

  对于地下车库“一户一位”的问题,草案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数量少于本项目的房屋套数的,房屋购买人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或者租用本项目的一个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同时,单建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不得进行分割登记和分割转让。

  去年的几场暴雨令不少地下车库遭淹,车主损失惨重,地下空间的排水问题也备受诟病。草案对此明确,地下空间的排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提出的设置要求,在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明确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等的具体位置。

  ■ 小贴士

  公众对《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11年7月29日前向广州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途径有:

  1.登录广州市法制办官网(http://w w w .gzlo.gov.cn),通过网上提交;2.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法制办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2);3.传真号码:83123286;4.电子邮箱:gzlfgc@ 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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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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