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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调价今听证方案还是那两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8日08:10  南方都市报

  听证会我一定要去,但如果我这个候选代表递补不上去,我也不会“闯关”。

  ———韩志鹏

  今日,一直备受关注的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即将举行。然而就在听证会前夜,广州市物价局网站上静悄悄地挂出了一份《关于取消出租汽车燃油附加,建立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听证方案有关问题的释疑》(以下简称《释疑》),对于近期备受关注的几个问题作出了官方释疑,焦点集中在涨价、份子钱和被财税专家称“看不懂”的监审报告上。

  南都记者发现,这份《释疑》对于一些重点问题解释仍不够清晰。例如,仅参照其他城市做法提出夜间加收30%附加是否符合广州实际情况,《释疑》未作出回答;仅以“起步价消化了燃油附加,乘客负担没增加”一句话,回应了建立联动机制后,运价会不会变得“想涨就涨”的焦点问题;而对于备受诟病的“份子钱”问题,该《释疑》表示“承包费包含的内容很清晰”,可监审报告中又针对不规范内容作出了多项核减;对于为什么给了燃料补贴后,依然要乘客承担燃料上涨的成本问题《释疑》则未作出回应。

  关键词:份子钱

  “本次听证会不涉及承包费”

  市物价局表示,目前我市出租汽车承包费基准价限价标准,是通过对行业成本进行核查,充分考虑企业、司机成本构成与收益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的,在2007、2008和2009年,我局已分别发文要求下调承包费收费标准400、800和100元/车·月。而且,本次听证会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及省物价局文件要求,取消燃油附加、建立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的机制,并不涉及承包费方面内容。

  的士补贴过多“不够公平合理”

  市物价局表示,自2003年起,我市对出租汽车行业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行业的强制性收费项目不断减少,收费金额由原来每车每月1400多元减少到200多元,减负金额1200多元,降幅达85%,目前政府规费仅保留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政府性基金。

  在财政补贴方面,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实施后,国家、市财政配套发放了财政补贴4 .6亿元;2006-2008年,面对国际、国内液化石油气价格飙升,市财政补贴约2.4亿元,保证了出租汽车用LPG零售价格未超过3.64元/升,有效缓解了出租汽车司机燃料成本上涨压力;2009年国家取消了养路费等收费,使出租汽车行业每年减少支出近1800万元。

  但是,由于出租汽车主要为部分中高收入及有特殊需求的群体服务,过多地采用政府财政补贴难以体现公平合理。今后政府将在燃料价格短期异动情况下给予补贴,以帮助消化燃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

  关键词:涨价

  两种方案运价“与目前持平”

  市物价局网站上发布的《释疑》表示,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规定,本次听证会召开的目的是建立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的机制。根据该机制,当燃料价格下调到一定程度时,运价也会相应降低。由此可见听证会起到的是延缓和限制涨价的作用。

  无论是方案一还是方案二,均是以目前我市出租汽车基本运价水平为基础制定的。方案一起步价9元/2.3公里、无须加收燃油附加与目前我市出租汽车起步价7元/2.3公里,加收2元/车次的燃油附加实际上是相同的;而方案二起步价10元/2.5公里,主要是城区规模扩大,相应将起租里程延长200米,与目前运价几乎持平。

  按照听证方案中的内容,方案一的起步价为9元;即使采取方案二,也要在车用LPG价格达到4.80元/升及以上的情况下,出租汽车起步价才会达到10元。而目前我市车用LPG零售价格最高限价为4.78元/升,预期在未来一段时间该价格水平将得到维持甚至有可能下调。

  燃料成本“经营者乘客应分担”

  市物价局表示,政府近年来一直在通过减少强制性收费项目、发放燃料补贴等方法承担出租汽车行业燃料成本的上涨,企业在用工成本增加的情况下也按政府要求降低承包费进行让利,但由于出租汽车是受益面比较小的交通工具,因此其燃料成本的上涨不宜全由政府、企业承担。从成本监审结果来看,目前企业利润、司机收入处在一个相对比较合理区间。在此基础之上,听证方案按照乘客与司机主要承担、企业和政府有所承担的原则,合理设定了气价与起步价的对比关系。当气价在一定的范围内上升,所增加的这部分成本先由经营者来承担;当气价继续上升则由经营者、乘客共同分担。通过这种模式,达到政府、经营者、乘客共同承担气价上涨所带来的成本的目的。

  最终方案会吸取社会建议

  市物价局表示,由于建立联动机制是以我市目前的出租汽车运价水平为基础制定的,这就决定了听证方案中的内容结构相同,而且考虑到听证方案需要提交听证会各位代表研究和讨论,方案数量不宜过多。此外,这两个方案并非一成不变的最终方案,我局将根据本次听证会各位列会人员提出的意见以及社会各界包括媒体近期提出的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

  候时费“与拥堵费不同概念”

  市物价局表示,低速候时费是指出租汽车在营运时速低于10公里时(包括正常等候红绿灯、应乘客要求临时停车等候、路段不畅通等情况)收取的费用。该费用的收取是为弥补出租汽车司机在低速运营期间所产生的燃料损耗及营运时间耗费,目前的标准是每小时26元,远低于出租车司机每小时43元的营业平均收入。所以,拥堵和低速产生的成本不全交由乘客承担。与个别人士所说的交通拥堵费不是一个概念。

  关键词:成本报告

  企业营业税“大多执行国家规定”

  市物价局表示,我市大部分出租车企业的营业税是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第二条第六款的规定:“双方签订承包、租贷合同(协议,下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承租费,下同)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即按照其营业额(扣除代收代缴部分)和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司机部分则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客运出租车定额征税标准问题的通知》的精神,按每车每月9000元的定额计征3%的营业税。少数规模较小的企业则只按每车每月9000元的定额计征3%的营业税。

  的士四年折旧“按规定算的”

  市物价局表示,车辆折旧费以各企业上报的平均车辆购置价(含税)和L PG改装、卫星定位系统、顶灯、护栏、计价器等一次性出租车硬件配置费用为原值,采用平均年限折旧法计提折旧费,折旧年限以税法规定的运输设备最低折旧年限4年为底限,交通部门规定的营运车辆最高报废年限8年为上限,取各企业的平均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取各企业上报数据的平均值4.6%.

  ■声音

  韩志鹏:

  听证会没有候补代表的事

  “明天能否出席听证会———已经不记得有几家媒体问了。虽然我是候选代表,但能否出席也该有个通知。遗憾的是,不仅没有,今早我两次打物价局有关人电话,不听。”昨日下午5时,候补代表韩志鹏发了这样一条微博。

  据悉,韩志鹏的报名表是物价局本次听证会收到的首份报名表,但富有戏剧性的是,他只被抽中了第二顺位的“候补代表”,也就是说,只有在10个正式消费者代表中,有两人无法出席听证会时,韩志鹏才能“转正”。“不管我能不能去,至少跟我说一声呀。我去,还是不去呢?如果去了,没名没分的。”韩志鹏显然也不太明白首次设置的候补代表到底有没有份参加听证会。

  到晚上七点钟,韩志鹏又发了一条微博:“你也是个名人了,但我不能保证明天你能进去,这里面有个程序———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陈建东副处长15分钟前对我说。我回答:放心吧,我会对我的行为负责,听证会我一定要去,但如果我这个候选代表递补不上去,我也不会‘闯关’,就在门外候着。”

  对于记者的询问,物价局方面的回应是:按照规定,只有代表放弃名额,候补代表成为正式代表才需要出席,不然不需要出席听证会。

  采写:南都记者 刘倩

  南都漫画: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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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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