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岳增群
通讯员 胡乐彪 张建广
本报枣庄讯 “早知降为副榜生,当初就不给孩子择校了……”近日,滕州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家长说道。
与这位家长一样,在今年的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中,滕州市还有21名学生因在初中择校,未被滕州一中和滕州二中录取为正榜指标生,列为副榜生录取。
据了解,这22名考生均为农村生,今年的考分尽管达到一中、二中指标生(正榜)分数,但因就读初中时,没有按照招生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升入初中学校,而是自行到城区学校择校就读,从而未被高中学校正榜录取。据悉,对于那些非要在初中阶段择校的学生,滕州市教育局早在其初中入学时便与他们及家长签订了一份《告知书》,告知他们如坚持择校,三年后在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生(正榜生)待遇。然而,仍有少数家长报着侥幸心理,坚持让自己的孩子择校就读,结果滕州市教育局坚持说到做到,按招生规定办事,因而这些考生未能如愿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