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改革创新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
本报讯 (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粤纪宣)7月18日~19日,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改革创新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深圳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的经验做法,分析当前新情况新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并审议了《关于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出席会议并致辞。
据悉,目前,省纪委赴新加坡学习考察廉政建设经验而形成的6大类25项改革任务已经以省委名义分解到22个省直部门抓落实。围绕党内监督10项制度建立配套制度300多项,率先在全国出台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意见等制度。
朱明国指出,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改革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他强调,要把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贯穿于反腐倡廉全过程,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论、体制机制制度、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切实加强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朱明国要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政治性和策略性都很强,必须做到“六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加强整体规划,以战略思维、全局视野来谋划和推进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更加注重前瞻性,增强预见力,构建严密的防控机制,发挥反腐倡廉防护网、保险阀的作用,将腐败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更加注重导向性,准确把握正确的目标导向和价值取向,让人认同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更加注重约束性,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和滥用的机会;更加注重与时俱进,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把通过案例剖析得出来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加快建立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注重执行力,通过建立强力推动制度执行的体制机制、明确制度执行的责任分工、强化检查考核督导问责等措施,确保反腐倡廉制度落到实处。
肖志恒在讲话中强调,各级政府机关要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制度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