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7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在会上介绍《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的有关情况。
郑国光表示,针对当前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发布传播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2011年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这是国务院继2006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和2010年国务院颁布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之后,又一个指导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文件。
关于《意见》的内容和特点,郑国光介绍称,一共是三个板块,六个方面,十八条。第一个板块主要介绍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第二个板块,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四个主要任务。第三个板块,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归纳起来,可以用“两个更加明确”和“三个进一步强调”来加以概括《意见》。
郑国光指出,“两个更加明确”就是目标更加明确和任务更加明确。《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我国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至30分钟以上发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和沿海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意见》在如何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强化预警信息传播、有效发挥预警信息作用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任务和要求。
“三个进一步强调”就是进一步强调“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进一步强调各社会媒体要切实承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强调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工作要依靠基层、面向基层、面向百姓。
关于进一步强调“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郑国光介绍称,《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将气象预警信息传播手段的建设和运行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纳入绩效考核。关于进一步强调各社会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意见》要求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应急需求,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效率。关于进一步强调依靠基层、面向基层,《意见》要求县、乡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形成县—乡—村—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