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湛江坡头区三柏西村,所涉土地尚未领取国土证
当地警方经侦部门以涉嫌商业贿赂为由对此事立案调查
本报湛江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建韬)“你肯签字便发3000元‘(误)工日费’!”7月16日,在湛江市坡头区三柏西村召集村民对村集体自留土地选择合作开发对象的现场,村民被告知,在某公司的合同上签名同意便发3000元。
昨日,记者通过对在场人员及当地有关部门作了大量调查后发现,该村用以合作的土地,尚未领取国土证,连地块划在哪里都不知道,所投入的地块更未经法定的价值评估程序。
3000元“犒赏”签字村民
昨日上午,三柏西村第一村民小组组长李池弟承认,当天在怡×公司合作合同上签字同意的村民确实领到3000元。
李池弟同时强调,此款由开发商怡×公司人员派发,在场的村干部虽签字但并没有领钱,怡×公司发钱的原因是村民前来参加讨论评议并签字,耽误了工时,给予补偿。
村民称,由于派放现金时有人报警,赶至现场的坡头区警方及南调街道办人员调查并制止了此事。
该块土地未经评估
三柏西村所在的南调街道办书记陈康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发生后,他明确要求该村立即终止这一“闹剧”。据他介绍,因政府公用项目征用了该村数百亩地,按征地时的协议,安排了110亩自留地给该村村民作今后发展保障用。但至今尚未具体量划,也还没有发放国土证。“没办证就意味着还没有取得法定的土地使用权,连地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样急于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不合法!太离谱!”
三柏西村位于湛江海湾大桥东岸,附近地块被当地政府列为未来重点开发区域之一。跨海大桥建成后,桥东地块便成了各路开发商“明争暗斗”的焦点。
记者昨日了解到,事发后,坡头警方经侦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将严查其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一款:“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参股、联营、合资、合作经营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三柏西村多名村干部均表示,此次寻求合作经营的110亩自留地,并未经过评估。
昨日下午,坡头区委书记梁必治就该事件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明确表示:“对(三柏西村)这一非法征地、租地行为,绝不容忍!”并称已制止这一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