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7月20日讯 (见习记者徐敏 通讯员李晓斌)6月24日凌晨4时30分,出租车驾驶员张某驾车连续与两车相撞,造成三车受损。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下大队民警对张某进行酒精检测和抽血化验后,确定张某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张某将面临被拘役1到6个月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且在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这是济南查处的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第一人。
6月24日4时30分许,张某驾驶鲁AT71**号出租车沿解放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茂岭山路口,与傅某驾驶的一辆奥迪轿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张某驾驶的一辆出租车相撞,造成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历下交警大队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发现驾驶员张某有酒后驾驶嫌疑,随即对张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的呼气测试值为95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历下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进行抽血化验。经检验,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5.57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目前,张某已被取保候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张某将被处以1到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且在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张某也是济南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第一人。
据张某交代,6月24日凌晨2时左右,他和朋友一起在浆水泉路武警医院附近吃饭,其间“喝了二两半38度的白酒”。凌晨4时许吃完饭后,张某驾驶出租车沿解放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茂岭山路口时,与一辆奥迪车和一辆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