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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7月20日讯(记者 高亮) 重度残疾人可由政府代缴社保费;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20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外地迁入人员、重度残疾人以及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以及今年实现全覆盖区市的养老金计发的方法。
根据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已经按月享受国家发放的相关待遇,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已参保的要按规定退保,已领取养老金的要按规定追回。实现全覆盖的崂山区、黄岛区、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即墨市可参照执行),对2010年12月31日前已满60周岁及以上达到重残等级但未办理《残疾人证》的人员,在2011年12月31日前补办的,可享受政府代缴保费。
6月20日后户籍迁入青岛的外地迁入人员,可从迁入次月参保,迁入时年龄已满60周岁的,不再办理补缴手续,每月享受基础养老金。
此外,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已经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继续执行原规定,同时也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