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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负面报道 警察跨省“沟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06:05  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宁波的刘先生这几天很不解:前些日子自己通过网络论坛转发了一则公开见报的报道,内容涉及到江西贵溪市警方,没想到第三天,贵溪警方就派人来找他“沟通”了,让他惊讶不已。

  想帮同事朋友转发负面报道

  19日上午,记者来到宁波海曙区刘先生工作的店里了解情况。

  这篇报道刊登在7月6日的《今日信息报》A2版,报道的主要内容是,江西贵溪一户人家遭打砸抢,造成一死两伤,当地警方知道此事却没制止,时隔5个月,打砸人员依然逍遥法外。该报道作者署名为齐啸。

  百度《今日信息报》,显示该报是由中国出版集团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新闻单位,国内统一刊号:CN11-0266。

  刘先生说,他在7月13日,偶然看到了这份报纸,再仔细一看,被打砸的人家,其女主人胡丽华,就是他店里同事的一个朋友。于是,刘先生以“黑还是白”为网名,把该报道转发到一些网络论坛上,希望能有更多人知道此事,为他同事的朋友讨个说法。

  警方跨省上门号称抓杀人犯

  刘先生没想到,发帖的第三天,也就是7月15日,江西贵溪警方就找上门来了。

  “那是在中午我正在上班,突然看到几个人进来,其中一人穿警服,其他人穿便装。其中一人说,要来抓杀人犯。”刘先生对记者说。

  那几个人向刘先生出示了警官证,刘这才知道对方身份。“随后,他们又说是找发帖子的人,我就拿出报纸跟他们说,是不是这个内容?这是报纸发过的,我只是转载而已。”刘先生说。

  警方告诉刘先生,这个稿子是失实的。但刘先生认为,他只是转载,如果要删掉,必须要先看到相关媒体的声明或更正。后来,警方还让刘先生做了一个笔录,让他保证,今后不再转发这个帖子。而13日的帖子被要求删除。

  记者看到了当时警方来找刘先生时店里的监控录像,发现整个过程差不多有半个多小时,有几段可以看出,贵溪警方情绪有点激动,其中一个镜头是:一名民警用手指着刘先生。

  贵溪警方解释:是来沟通一下

  记者就此事打通了贵溪市公安局办公室的电话,办公室负责人称对此事不了解,并叫记者“不要掺和这个事情”。

  记者辗转找到贵溪市公安局副局长汪凯涛的手机号。汪说,他就是负责报道上所说案子的领导,他们发现,刘先生发的那个帖子与实情不符,所以,特意派民警来宁波与他沟通一下,但对方继续坚持他的意见,所以沟通不是很成功。汪还透露:是“通过现代信息手段,查到发帖人刘先生的信息的”。

  记者问:为什么称查杀人犯?汪说,因这个案子与凶杀案有关,可能刘先生也有点误解。

  记者又联系到了《今日信息报》原稿作者齐啸。齐说,他对此事是细致采访过的,对稿子的真实性负责。齐啸又说,到现在为止,他个人还没有接到关于贵溪警方和报社交涉的消息。

  对此,汪副局长称,他们已与《今日信息报》进行过交涉。

  律师说法

  转发报上文章不违法

  宁波一名律师指出,网友转载报纸上的文章或者报道并不违法,退一步讲,即使公民在转载相关内容时对国家机关进行了批评,也并不违法。国家很多法律、法规,都规定了公民对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监督和批评的权利。如果江西警察找到网友后,不是进行解释,而是采取不正当手段,那么警察的行为则涉嫌违法,应承担责任。对于警察在公共场所利用职权发表不实言论,如果给网友造成不必要麻烦的,网友可向警方负责督查的机构投诉,要求对其依法处理。(据《今日早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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