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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噪设施要立“硬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07:21  解放日报

  本报昨天“解放热线·夏令行动”关注夏令生活中的噪音困扰,刊登后,读者来电建言。

  蕰川路张先生:住在高架、地面轨交沿线,受噪音困扰难以避免。我建议,地面轨交、高架设计建设之初,将噪音屏蔽作为一个“硬指标”,设计上加以优化,建设完毕加以验收。对在轨交、高架旁边建的居民区,除了应有足够的距离外,双层玻璃等防噪设施应作为房屋验收的“硬指标”。 (下转第5版)

  (上接第1版)新村路崔先生:社区噪音是个挺尴尬的东西。企业、商家噪音扰民,有法可依,环保、城管可以制止。但是居民集会产生的噪声,虽然属于治安范畴,由公安部门管理,但打了“110”,民警来了,也只能“协调”解决。对方不听协调,倒也拿他没办法。

  为了社区噪音不再扰民,除了“老娘舅”们提高协调水平外,可否采取一些措施进行约束?如在广场设置防噪的“室内活动场所”,或者在公共场合设噪音监测装置,以此起到警示效果。

  (本报记者 毛锦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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