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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目前,市政府正在进行《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草案)》的审核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草案)》及背景情况介绍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和“东方网”上公布。市民和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社会法规处,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4日。
邮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电子邮件地址:fzbshc@shanghai.gov.cn